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

2022-04-20 10: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般来说,夫妻两人因为情感破裂或者一方出轨而想要离婚的,如果有过错方导致精神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

  一、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须有法定违法行为

  配偶一方实施了违背《民法典》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二)须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即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是有过错的配偶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致使离婚,造成过错方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三)须有因果关系

  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并造成无过错方配偶遭受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

  (四)须有主观过错

  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过错而言,一般过失是不能构成的,只有在重大过失和故意的情况下方可构成。而这里的重大过失是指,侵权人违反夫妻间基本的注意义务,即侵权人完全可以预料到自己的行为将夫妻关系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怠于注意并不为相当准备。配偶一方由于一时疏忽之轻过失所造成的侵权行为,因其违法性不高,基于家庭和谐之考虑,尚属“情有可原”,应认为不得请求损害赔偿为宜。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主要根据精神损害程度、过错程度、侵权情节和其他因素来考虑的。具体来说:

  第一,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第二,加害人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少。

  第三,具体的侵权情节。例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第四,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虑因素。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两人因为一方过错而离婚的,有给一方当事人造成精神伤害的,受害方就要索要精神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