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减少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2022-04-22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为了方便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会将自家的垃圾或者其他物品丢下楼,导致他人受伤。那么如何减少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减少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一、如何减少高空坠物的发生

  减少高空坠物的发生:

  (一)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 (二)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

  (三)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

  二、高空坠物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减少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如何减少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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