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

2022-04-29 16: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法律是积极保护我们的人身以及财产权利的,如果有人侵犯了我们的权利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

  一、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赔偿内容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金 =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丧葬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住宿费 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规定了人身损害的赔偿范畴,且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依法保护了受害人的应得权益。

  三、人身损害赔偿金能否执行

  能执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可以执行的,需要执行的时候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的相关知识,综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金的多少,一般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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