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2022-04-3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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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谁主张、谁举证”是过错责任原则实行的一般原则,那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一、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加以证明,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

  (一)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二)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

  (四)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五)医疗损害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之间关系是什么

  (一)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三)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它不是归责原则,而是过错责任的适用方式。

  三、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联系

  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

  过错推定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的区别

  (一)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要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需就行为人具有过错提出证明。

  一般侵权待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受害人应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而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行为人若不能提出合理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证明其没有过错则将被推定有过错。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中外学者曾提出了多种根据,诸如损害的原因出自因害人所能控制的危险范围内,而受害人不能控制损害的原因,故处于无证据状态,损害事件的确定性已以表明行为人是有过错的;由行为人举证更有利于督促行为人预防损害的发生,等等。举证责任倒置正是过错推定的重要特点。

  (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妥为不同程度以确定行为人的不同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可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责任的加重,也可以因没有过错或过错轻微而导致责任减轻。但是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氏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则过错程度就很难确定了。有一种观点认为,过错推定通常是对过失的推定而不是对故意的推定,例如某个物件因遇风吹从阳台上掉下,可推定所有人因疏忽大意未采取防范措施。故意的行为通常是确定的,可从外在的行为中表现出来,故不适用过错推定。这一看法不无道理,但在我们看来,无论是对过失不是故意的推定,过错推定都不易确定过错的等级。

  (三)过错责任严格区分了加害了的过错与混合过错的情况,要求在混合过错中适用比较过失规则。

  然而,在推定过错中,由于过错本身是推定的,因此很难确定被推定出来的被告的过失程度,并以此与原告的过错相比较,所以也很难用“比较过失”理论。在过失的推定,特别是在特殊的过失推定中,受害人的一般过失的存在,常常并不能推翻以行为的人的过错的推定,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行为造成的。在特殊错推定情况下,受害人的重大过失是否可以推翻对行为人的过错的推定,应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行为人也不能证明自己没有一般过失,则不能推翻对其过错的认定。

  综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信息,我们从上文了解到一般造成过错推定责任的有八大情形, 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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