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如何分清责任?

2022-05-01 1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因为突然掉下来的东西而受伤,比如高空坠下来的花瓶、垃圾等,每年都有很多人因此受伤。那么高空坠物如何分清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高空坠物如何分清责任?

  一、高空坠物如何分清责任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主体有哪些

  (一)责任主体确定

  1、搁置物、悬挂物坠落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3、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

  《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对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明确规定了具体规则。规定所确立的高空抛物规则主要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得不到赔偿,出于公平的考虑,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一个补偿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济。

  (三)高空坠物免责事由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三、高空坠物哪个部门负责

  高空坠物是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不过,如果发生高空坠物后想要维权并不能直接去县规划局找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需要报案的,先通过派出所的调查确认侵权人之后,然后自己再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高空坠物如何分清责任?的相关知识,综上,高空坠物责任的划分,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如果他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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