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高空坠物

2022-05-05 18: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因为被高空坠落的东西砸到而受伤进医院,这时受害者就需要找到罪魁祸首来承担责任。那么什么是高空坠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高空坠物

  一、什么是高空坠物

  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二、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主体是侵权人,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而免除赔偿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三、由谁承担高空坠物责任?

  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 保护弱者)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实际上还可以有其它的理论支撑。建筑物作为整体而言,对所有者或管理者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共有关系。民法规定,按份共有的财产, 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 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

  高空坠物很难具体确定到底是谁进行抛物,进而无法确定最主要的当事人,除非当事人能够一一排除确定自己没有伤害的证据,从而才有可能减少连坐责任的认定,所以如果小区的各个野猪都无法确定自己的证据,只能让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也必须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高空坠物的相关知识,综上,我们知道,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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