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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2022-05-06 10: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经济水平越来越高,有时候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会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那么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一)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

  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

  (三)保险期限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四)责任准备金

  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是多长时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最多期3年或5年。但是,有些意外伤害造成的后果却需要一定时期以后才能确定,因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关于责任期限的规定,即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即责任期限内(通常为90天、1 8 0天或1年)造成死亡或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使在死亡或者被确定为残疾时保险期间已经结束,只要未超过责任期限,保险人就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三、意外伤害险赔偿标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的相关知识,根据上述文章的讲述,相信您已经知道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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