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一)侵害的对象为人身权益,侵害财产权益不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
(二)需要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并非只要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就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才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偶尔的痛苦和不高兴不能认为是严重精神损害。
哪些权益遭受侵害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自然人的人格权和人格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
第二,自然人的身份权。包括监护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第三,死者的人格权益。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一股等。
第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所有权。在其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所有权人可以通过侵权责任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含有人格利益在内的其他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等。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可以考虑侵权人的主观状态、被侵权人的伤残情况和遭受精神痛苦的情形等。
《民法典》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如果因为侵害人身权益导致受伤的,受害者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讲述,相信您已经了解到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