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2022-05-10 09: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因素一般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也要注意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违约赔偿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违约损害赔偿在本质上是交换关系的反映。从等价交换的原则出发,一方违约之后,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一方因为合同另一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所谓预期利益的损失,实际上就是使当事人处于交易正常实现情况下所能够得到的利益。实际损失的数额比较直观,相对容易判断。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一)时间点,要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二)损失的最高额,要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三)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此外,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三、赔偿金怎么算

  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协商不成,依法提起仲裁主张权利,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赔偿金相关知识《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相关知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需要考虑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等因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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