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学生课间自己意外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以及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2022-09-25 10: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学生课间自己意外受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确定,如不满八周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是学校的公共设施不符合标准、学校管理混乱、以及学校提供的食品不符合标准等。
学生课间自己意外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以及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一、学生课间自己意外受伤学校承担责任吗


  学生课间自己意外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年龄确定。

  学生在八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是否尽到教育职责,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学校在八周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以致管理职责,由学生承担举证责任。


  二、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况都有: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找法网提醒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三、学校对学生是否有监护责任

  一般认为,对未成年学生负教育义务的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的是一种一定的监护性质的责任。学校并不对学生具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学校才会承担部分责任,而这一责任只是管理责任,所谓的管理责任主要是指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但这并不是监护责任,其原来的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并没有免去,所以,只要是在学校出的事,学校就应该负责,这这说法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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