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楼上掉东西砸车谁负责

2021-04-20 10: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密集高楼大厦的增多,高空抛物成为近年来的焦点社会问题,对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文规定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法定义务。那么,楼上掉东西砸车谁负责?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楼上掉东西砸车谁负责

  一、楼上掉东西砸车谁负责

  1、首先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包括实施抛物行为的人以及物品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2、若经过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若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便不用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补偿后,若查明了真正的侵权人,那么,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追偿。

  3、物业服务企业等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公安机关的职责做了提示性的规定,该条规定并不是民法的典型规范,旨在提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以查清责任人。

  二、房主拆承重墙致他人损害应该承担怎么责任

  1、要进行对受害人赔偿的责任

  2、必须由业主向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并提出设计方案后,才可施工,同时业主还要将该情况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否则,业主不仅要把承重墙复原,还可能要向四邻承担赔偿责任。

  三、瓷砖掉落砸伤人由谁担责

  物件致人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关于因建筑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告的免责事由有三点:

  1、无过错;

  2、不可抗力;

  3、受害人过错,并且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四、高楼坠物伤人责任人能免责吗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高楼坠物伤人主要是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楼上掉东西砸车谁负责?”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楼上掉东西砸到了车,最主要的责任主体是侵权人,若是找不到侵权人则由可能加害的人对受害者进行补偿,另外,《民法典》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违反该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也需要对受害者承担侵权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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