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有无过错侵权责任,除侵权人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除外,饲养人无免责事由,都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找法网提醒您,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责任主体为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即能够通过自己的控制行为掌握饲养动物危险性扩散的人。
2.侵权行为的存在,即饲养的动物实施加害行为。
3.被侵权人遭受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一般情况下理解为饲养的动物将人咬伤、抓伤、踩伤等人身损害,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应包括被侵权人因饲养动物致害遭受惊吓、恐吓等心理恐惧从而诱发的精神上的损害。
4.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饲养动物的行为事实上造成了被侵权人的损害,动物的致害行为与被侵权人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通过以下要件认定:
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须有损害结果。损害结果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