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损害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2022-09-25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法典损害他人财物的处理是按财产实际价值或者当时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损害的物品如果特殊具有纪念意义的,受害人除了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还可以要求进行损害赔偿。
民法典损害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损害他人财物怎么处理

  民法典损害他人财物的处理是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按财产实际价值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损害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损毁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找法网提醒您,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损坏财物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损坏财物的赔偿方式有: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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