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具体表现在:
1.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2.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3.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
4.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医疗损害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应当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错;
3.患者有实质性的损害后果;
4.患者的实质性后果与违法违规的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