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由哪个部门负责

2022-11-30 12: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高空坠物负责的部门有国土房管局和城乡建委,还有县规划局,以及县财政局,即负责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小区防高空坠物的监督管理,以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高空坠物由哪个部门负责

  一、高空坠物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空坠物负责的部门如下:

  1.国土房管局;

  2.城乡建委;

  3.县规划局;负责查处管辖区域范围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4.县财政局;负责为开展高空坠物防范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将经费纳入相关单位的财政预算。

  二、发生高空坠物如何定罪

  发生高空坠物的定罪标准是:高空抛物达到犯罪条件的,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将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被判决承担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如果是故意为之,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三、高空坠物伤人起诉整栋楼可以吗

  高空坠物伤人起诉整栋楼可以。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可以起诉整栋楼的居民。找法网提醒您,受伤者应该注意保全证据,对现场从各个角度进行拍照,保存好现场遗落物,注意联系当时目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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