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医生的责任承担规定是什么

2022-11-30 20: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医疗事故医生的责任承担规定是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在治疗中存在过错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可以划分有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
医疗事故医生的责任承担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医生的责任承担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医生的责任承担规定是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所承担的一般都是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情节恶劣,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三、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即患者或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健康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丧失其胜诉权。但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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