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狗咬人的赔偿是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饲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动物袭击人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饲养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遗弃的动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在外面伤着人了,原来的饲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如果饲养人饲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的动物,比如说藏獒、德国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动物的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故意使用宠物将人咬死的,宠物实际上是其主人杀人的工具,主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导致狗咬死人的,主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既无故意,也无过失的,不构成犯罪。
狗咬人赔偿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
1.受害人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
2.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3.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4.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