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小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病案,专门整理了病案可复印范围,如下:
(1)门诊病历;
(2)住院志;
(3)体温单;
(4)医嘱单;
(5)检验报告单;
(6)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7)特殊检查同意书;
(8)手术同意书;
(9)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10)病理报告单;
(11)出院记录。
病案在当下有两种解释,医疗机构和患者理解的病案是以下两种形式,其实都是同一样东西,
1、指按规范记录病人疾病表现和诊疗情况的档案,由医疗机构的病案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保存。不仅有纸质的,还有电子文档、医学影像检查胶片、病理切片等保存形式。
2、指医务人员记录疾病诊疗过程的文件,它客观地、完整地、连续的记录了病人的病情变化、诊疗经过、治疗效果及最终转归,是医疗、教学、科研的基础资料,也是医学科学的原始档案材料。
(一)病案管理师的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病案信息技师职务满7年;
3、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病案信息技师职务满6年。
(二)病案管理师的职责
1、负责全院病案资料的回收、整理、装订、编目、检查、归档、保管、借阅、复印和维护工作;
2、按规定及时回收病历,对不及时归档的病案督促并印发催还归档通知单;
3、负责病案资料的微机录入、检索、查询管理工作。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病案可复印范围是什么的内容,在医疗事故的案件中,我们在医疗机构诊断的单据其实都可以作为病案,应该保存好,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