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特点?

2023-02-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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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诉讼的特点有法院具有主导地位,参加的人员有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等。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需要由原告先进行垫付的,再由败诉方承担的。
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特点?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特点?

  交通事故诉讼的特点有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其中,胜诉方可以自愿分担。具体到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方为机动车并且购买了交强险的,则一般可以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最终由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起诉的诉讼请求金额全部被法院支持则完全由车方和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没有全部支持则,支持部分由车方和保险公司承担,不支持部分由你自己承担。

  三、交通事故逆行保险赔吗

  交通事故逆行保险赔,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机动车逆行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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