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火车人身伤害都有什么

2021-05-07 17: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身受损是难以恢复原状的,不仅让被侵权人的身体遭受痛苦,而且也会使受害人的精神备受折磨,但对于人身的损害不能只凭借主观的感受,需要介入专业的伤势鉴定机构才能评价被侵害人的利益损失,这也进一步加强了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那么,火车人身伤害都有什么?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火车人身伤害都有什么

一、火车人身伤害都有什么

1、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旅客的人身损害。

2、车外第三人投掷石块等击打列车造成车内旅客的人身损害。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人身损害。

4、由于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设置人行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内通行,攀爬高架铁路线路,以及其他未经许可进入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等铁路作业区域的过错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如果行为人的主观上没有过错,就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缺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要件,即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应当把过错作为行为人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由原告一方承担,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原告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足或者举证不能,将依法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

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火车人身伤害都有什么?”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乘客应当按照要求乘坐火车以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若是在乘车期间受到损害应当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