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强买强卖罪立案标准

2021-05-08 09: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平日在大商场消费的时候,或者以前有传过跟旅游团游玩的时候遭到强买强卖的行为,在近几年,政府对于这种情况都严格处理了,这是严重侵犯了消费权益的行为,是要遭到法律的惩罚的,那么强买强卖罪立案标准是如何的,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们。
强买强卖罪立案标准

一、强买强卖罪立案标准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是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是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是强迫三人以上交易;

(四)强迫交易一万元以上,或者是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是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什么是物权保护纠纷

物权保护纠纷就是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制度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物权保护法律规定 每个法律部门从各自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保护物权作出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

1、宪法对保护物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2、刑法是运用刑罚的手段惩罚犯罪,保护物权;

3、行政法则利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办法,同破坏、侵吞财产的行为作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五种对物权保护请求权,具有其他法律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物权人保护其权利的四种途径。该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房屋产权确认纠纷

1、确权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被称为确认判决。

2、房屋产权纠纷,适应不动产的专属管辖。

3、确权之诉案件收费。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类案件,未涉及具体赔偿和财务分割的,应当采取按件计征的等4、额收费方式目前确权之诉,按件收费,不与标的价值挂钩。因此,确权之诉按件收费,一般的标准是每件300元。

准备确权诉讼证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自然人要列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2、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具体到门牌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准备原告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权属的证据材料。

以上的内容就是“强买强卖罪立案标准”,从而我们清楚的了解到在法律的规定上,对于这种严重侵犯到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者是如何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民权益的,所以当我们公民个人的权益受到侵权时一定不能沉默,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多的问题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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