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一般规...
[民法典] 共同危险行为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找法说法
侵权责任一般规定相关案例
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法律咨询
找法网 > 民法典 > 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 共同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