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格权是对世权吗

2021-05-28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于直接关系自身的人格权越来越关注。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那么人格权是对世权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人格权是对世权吗

  一、人格权是对世权吗

  人格权是对世权。

  对世权即绝对权,是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人格权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3、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

  4、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5、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6、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如何认定侵犯人格权

  1、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2、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

  3、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如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但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乙有权以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律保护公民人格权不受侵害。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人格权是对世权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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