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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严权内容是什么

2021-06-0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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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格是指人在法律上的资格,而相应的保障人格的权利为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专属的权利,而人格尊严则体现了我们对自身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评价的结合,那人格尊严权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人格尊严权内容是什么

  一、人格尊严权内容是什么

  首先人格尊严权,我国立法和司法上并未有明确的规定或解释概念,因为人格尊严本为抽概念。

  其次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三大利益中最重要的利益,是一般人格权三项内容的核心,因此,人格尊严实际上也是一般人格权的代名词。

  最后是一般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

  二、人格尊严的具体权利表现

  1.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

  2.肖像权

  肖像权,是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肖像权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是包含肖像所体现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3.姓名权

  姓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4.隐私权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

  5.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所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具体人格权。

  三、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

  1.人格独立

  人格独立的实质内容,是民事主体对人格独立地享有,表现为民事主体在人格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人格独立表明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它包括:

  (1) 民事主体的人格不受他人支配;

  (2) 民事主体的人格不受他人的干涉;

  (3) 民事主体的人格不受他人控制。

  2.人格自由

  一般人格权中的人格自由是私法上的抽象自由,既不是公法上的自由,也不是私法上的具体自由权。权利主体丧失人格自由,就无法行使任何权利,不能从事任何社会活动。

  作为一般人格权内容的人格自由,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 保持人格的自由;

  (2) 发展人格的自由。

  3.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它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应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人格尊严在性质上,与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并不相同。人格独立是人的客观地位,人格自由是人的主观状态。而人格尊严则是一种主观认识与客观评价的结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人格尊严权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人格尊严权内容可延伸为人格尊严的具体权利表现有: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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