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眼睛马赛克侵犯肖像权吗

2021-08-19 10: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在观看新闻节目、法治节目的的时候,会看到被采访人、犯罪嫌疑人会被打上马赛克或者戴头套这是为了保护被采访人同时也使法律允许的,那么在生活中我们随意将他人肖像构成侵权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眼睛马赛克侵犯肖像权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眼睛马赛克侵犯肖像权吗

一、眼睛马赛克侵犯肖像权吗

此行为侵犯肖像权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侵犯肖像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

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

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犯肖像权就是属于未经当事人的同意而利用他人的照片进行商业的用途,不管在用的过程中是不否有打码那么只要证明是属于自己的照片那么都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自己的,从而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案件的处理也是要有法律的依据。

三、肖像权的特点是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从上文我们得知,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帮他人打上马赛克是构成侵权的,但是侵权人即使构成侵权他不公开照片也是难以被被侵权人察觉,这样加大了维权的难度。以上就是眼睛马赛克侵犯肖像权吗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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