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性骚扰行为如何认定

2021-01-07 11: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说到性骚扰行为认定,其实就是要看能不能满足性骚扰的构成要件,只有满足的条件才会构成性骚扰。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性骚扰行为如何认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性骚扰行为如何认定

  一、性骚扰行为如何认定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性骚扰应该不难理解的,有部分职场人士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就遇到过性骚扰,还有就是现在比较严重的情况是,对未成年的学生进行性骚扰,其实,性骚扰情况非常严重的话就有可能会构成猥亵罪的。

  二、用人单位怎么防止性骚扰

  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在工作场所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禁止任何人以语言、文字、肢体行为、图像、电子信息等方式对女职工实施性骚扰。同时应当采取具体措施,通过建立适当的工作环境、设置必要的监控装置、制定适当的调查投诉制度等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比如: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以条文形式严禁对女职工实施性骚扰,并规定严格的处罚责任;在电梯等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在相关场所设置可视窗口;张贴禁止性骚扰女职工的宣传画、警示牌,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尊重女职工的工作氛围;多用透明的、开放式的办公室等。

  女职工则应保持警惕心理,做好预防工作,在劳动场所除加强自我防范之外,注意夏日着装;在集体合同中要求用人单位规定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内容。一旦遭受性骚扰,女职工应及时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对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男性可以成为性骚扰的对象吗

  以往人们大都认为性骚扰男性是加害者,女性是受害者,其实不然,性骚扰也可能女性是加害者,男性是受害者。此次民法典将受害者笼统规定为“他人”,同时包含了男性与女性,这是我国首次承认男性和女性都有免于性骚扰的权利,也回应了现实中男性也容易被性骚扰,而无法得到应有保护的现状。

  同时可以认为,男性与男性之间、女性与女性之间,即同性之间如果出现民法典界定的性骚扰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性骚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性骚扰行为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性骚扰一旦认定,骚扰者就会面临处罚,还有赔偿。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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