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

2021-01-08 15: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轻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性骚扰,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重则可能会被认定为猥亵,那么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怎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怎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

  一、怎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

  1、言语性骚扰

  言语性骚扰是指任何人当面讲让受害者感到尴尬或不舒服的关于性的言论,如当面或当众讲黄色笑话或者用污秽的言语对受害者评头论足。主要特点是比较露骨的性指向,甚至赤裸裸地直接表明性要求,这与在尊重对方人格基础上的文明的爱慕表白和求爱、求婚显然不同。

  2、行为性骚扰

  行为性骚扰一般指做出令受害者感到不适的低俗下流的动作,对受害者动手动脚,触摸受害者的身体敏感部位等。

  3、环境性骚扰

  环境性骚扰指的是通过布置环境给受害者以不适和被侵犯的方式,比如摆放性刺激图片、淫秽书刊物品,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等。

  二、 性骚扰的常见误解

  1、不是只有女性才会受到性骚扰

  根据一般统计显示,大部分受害者为女性,但事实上男性也会遭受性骚扰,并且同性之间也会发生性骚扰。挪威一项关于性骚扰的研究指出,在遭受过言语性骚扰的人中,女性有36.1%,男性有22.7%,这种性别差异也存在于身体性骚扰中。男性比女性遭受性骚扰的比例更低可能基于下列原因:男性对于性骚扰的认定范围较女性的窄。就是说,大部分男性在界定自己是否受到性骚扰时有一个较大的容忍度,或者他们大都不以为意。如:被人拍拍腰背,女性对这种行为的敏感度较男性的敏感度高;若遭受女性性骚扰,男性大都不愿向外界诉说。他们担心可能没有人会相信。男性的自尊心促使他们不愿向人诉说。他们被女性性骚扰可能被理解为懦弱,亦表现了他们脆弱无能的一面。

  2、不是只有年轻、容貌好的人才会被性骚扰

  无论何人,不论他的性别、年龄、外貌、特征或背景如何,均有可能受到性骚扰。农民和工人当中,受到过任何一种性骚扰的比例是8.0%,但是在商业服务业人员中增加到14.2%;在白领工作者中也达到12.0%,在企业家或者领导者当中则是13.2%,中国有80%的女记者曾遭受过性骚扰。女性衣着性感不可以作为性骚扰的借口。

  3、性骚扰并不主要是仗势欺人

  研究表明,中国发生的性骚扰最多的人际关系是同事、同学、熟人、邻居等,其次多的是发生在陌生或刚刚认识的人际关系中,而对方利用职权进行性骚扰的情况则最少。然而在美国主流文化中,性骚扰并不主要指公共场所里的耍流氓,而是那些工作场合中利用职权占便宜的行为。

  三、性骚扰的界定

  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任何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是性骚扰的受害者。具体指行为人出于发泄性欲求的动机或恶作剧的动机或骚扰人、侮辱人的动机,通过语言的、形体的、环境布置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或性刺激,给被骚扰者带来烦恼和精神压抑,甚至造成精神损害,但尚不构成强制猥亵和强奸,行为人的这种行为即谓之对该被骚扰者的性骚扰。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9号一般性建议将性骚扰定义为:“一种不受欢迎的与性相关的行为,例如身体接触和接近、以性为借口的评论、以文字或者行为表现出来的与色情和性相关的要求。”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委员会采纳的性骚扰定义更为宽泛,这个定义把与性有关的评论、玩笑、暗示,以及与性相关联的淫荡的表情或者身体接触(例如触摸、爱抚、拧捏或者伤害等行为)均纳入性骚扰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行为都属于性骚扰。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怎样的行为属于性骚扰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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