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关于人体临床试验的规定

2021-01-12 1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用人体进行医学实验是违法的,但人体临床试验不同与医学实验那一步,临床试验是可以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民法典关于人体临床试验的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法典关于人体临床试验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人体临床试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08条规定,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进行临床试验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

  二、临床试验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临床试验的目的是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2、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

  3、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

  4、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

  5、有完善的数据管理体系,异地备份等灾备措施。

  6、急危重症诊疗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与处置能力

  7、有急危重症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

  8、有防范和处理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和措施。

  9、建立急危重症绿色通道等机制和措施。

  三、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要求

  1、伦理审查方式的选择符合章程要求。

  2、主审委员安排合理(专业相关或与伦理问题相关、无利益冲突)。

  3、会议审查项目事先将材料送给委员进行预审,发送材料日期与会议审查日期间隔符合SOP规定。

  4、研究项目审查填写相应的审查工作表。

  5、审查会议满足法定到会人数要求。

  6、审查会议应遵守利益冲突管理规定。

  7、应审查临床试验方案的科学性、伦理性与合规性;审查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的风险与受益。

  8、审查受试者的招募、知情同意书告知的信息、知情同意的过程、受试者的医疗和保护、隐私和保密,特别是涉及弱势群体、特殊疾病人群、特定地区人群/族群的知情同意是否符合GCP要求。

  9、豁免知情同意与豁免再次征得知情同意应经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10、快速审查、跟踪审查标准及程序符合SOP要求。

  11、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损害受试者权益、危及受试者安全时,伦理委员会采取必要措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关于人体临床试验的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人体临床试验很多都是自愿报名参与的,这时候分析是可以把控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