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之间什么是隐私权

2021-07-21 09: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隐私权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等,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隐私权的利用同样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自然人都享有隐私权,那么夫妻之间什么是隐私权?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之间什么是隐私权

一、夫妻之间什么是隐私权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而夫妻是属于自然人,所以夫妻之间享有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隐私权的法律特征

隐私权具有专属性。隐私权为自然人专属享有,特定的自然人享有该项权利时不能将其转让给他人。

隐私权具有秘密性。这里主要包括两层涵义,其一是指作为隐私权客体的隐私,虽然内容相当广泛,但共同的特征是都具有一定的秘密性;其二是指权利主体对这些秘密享有相应的不公开权,法律保护权利主体这种秘密的存在,排除他人的干涉。

隐私权具有可放弃性。权利主体有权依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处分其隐私权,既可以将原来不愿意为人所知的个人秘密加以披露,也可以允许他人介入自己的私人生活,甚至完全放弃对自己隐私权的享有,只要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和善良风俗即可。

三、隐私权的适用范围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法人的秘密一般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而非个人的人格尊严之内容 ;

(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及私人领域 ;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隐私权具有可克减性,如果与隐私权相对的公共利益足够重要,那么隐私权是可以克减的、是受到限制的。但是,这种限制应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公权力介入私生活的有力限制与约束,在法律执行和司法程序中应遵循相关的程序性规则 。

夫妻之间什么是隐私权?从上文内容我们知道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而夫妻是属于自然人,所以夫妻之间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若你还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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