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网络名誉侵权构成要件

2021-08-11 09: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如今,名誉侵权事件发生的是越来越频繁了,名誉,是指公民和法人在社会上的声誉,即社会对于公民、法人的价值的评价。名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个人的尊严。那么,网络名誉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网络名誉侵权构成要件

  一、网络名誉侵权构成要件

  (一)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1、须有传播散布之行为,即该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

  2、侵害行为系针对特定人为之。

  3、传播内容必须有妨誉性,即该内容具有贬损他人名誉、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性质。

  侵害网络名誉权的具体方式有:

  1、指向权利人的真实姓名、现实身份,对其进行侮辱、诽谤。

  2、仅指向“虚拟主体”,对其背后的民事主体进行侮辱、诽谤。

  (二)该行为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

  1、损害是侵害合法民事权利和利益所产生的后果。

  2、损害具有客观真实性和确定性。

  3、损害具有法律上的可补救性。

  由于网络名誉权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民事权利,侵害网络名誉权的行为无疑是一种侵害合法民事权利和利益的行为。

  二、损害名誉权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七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三、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有哪些

  1、行为人实施了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且被第三人了解的。一般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侮辱、诽谤等。

  2、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故意或是恶意,即在主观上存在有过错。

  3、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对象,即被侵害对象,需要是具体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4、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名誉上的严重损害,受害人因此而收到了不公正的社会压力、精神上的折磨、心理上的负担以及创伤等后果。当然,这种后果应当是实在的,而不能仅仅是受害人主观上的感受,具体而言如社会地位的降低、因此被公司解雇等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网络名誉侵权构成要件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网络名誉权侵权行为的够成要件首先是要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动并且该行动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事实,然后侵权行动和侵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后侵权人主观方面存在毛病的这四个构成要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