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生命权纠纷是什么

2021-08-31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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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生命权也就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发生生命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那么,生命权纠纷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命权纠纷是什么

一、生命权纠纷是什么

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生命的丧失是侵害生命权的结果。
  侵犯生命权的法律后果有特殊性:
  第一,被侵权人不再是侵权请求权的主体。被侵权人死亡后,权利能力消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此时应当由其近亲属对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
  第二,生命虽然是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益,但是生命丧失本身并不能获得赔偿,所谓的死亡赔偿金,并非对“命价”的赔偿,而是对财产损害的赔偿。关于生命权,通说认为,它是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利益为客体的权利,是一种人格权。在生命权的内容问题上,有人认为其由自卫权和请求权两项构成,有人则认为还包括生命支配权。

二、生命权纠纷解决方式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民事纠纷的管辖

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民事诉讼法》第30条还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有关生命权纠纷是什么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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