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犯名誉权有精神赔偿吗

2021-08-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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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然人的名誉权由我国法律保护不受侵害,侵害他人名誉权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侵犯名誉权有精神赔偿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侵犯名誉权有精神赔偿吗

一、侵犯名誉权有精神赔偿吗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侵犯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失的,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三、怎么认定侵害名誉权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但如果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自然人的名誉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侵犯名誉权有精神赔偿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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