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精神性人格权有哪些

2021-09-01 09: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其中,属于精神性人格权的有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等。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具体了解“精神性人格权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精神性人格权有哪些

一、人格权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3、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

4、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5、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6、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二、精神性人格权有哪些

所谓精神性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自身所拥有的精神性人格要素享有之人格权,这种权利对物质性的人体本身无直接依附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主要包括侵害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自由权、贞操权、隐私权、荣誉权等。

、如何认定侵犯人格权

1、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2、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

3、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如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但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乙有权以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性人格权主要包括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自由权、贞操权、隐私权、荣誉权等。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精神性人格权有哪些”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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