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生命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2021-08-3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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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命权是一项人格权利,如果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接下来找法网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是生命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生命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生命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生命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

二、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生命权纠纷是什么

生命权纠纷是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如果行为人有过错,且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为死亡赔偿金。

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的行使将使将使其主体得以对抗一切不利于其生命存在的行为与事实,并要求侵权者承担一切可能的责任,对其收到的威胁给予合理的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生命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生命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生命权纠纷是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如果行为人有过错,且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则需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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