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

2021-11-16 14: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名誉和信誉对于当代人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在生活中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作为权利人是可以依法进行维权的,那么,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

  一、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

  民法典对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没有作出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侵害名誉权需要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电子证据等。

  二、损害名誉权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七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三、民法典如何认定网络名誉权侵权

  第一,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名誉被损害的事实一般是指社会评价降低、丧失缔约机会、丧失获奖机会等客观情形。

  第二,行为人行为违法。对于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通常表现为具有捏造、散布有损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包括对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履约能力及态度、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营状况、销售状况等经济能力的贬损、误导以及其他施加不当影响的行为。行为人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应当特定而明确,具有指向性。

  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在认定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有时还采取“推定证明”的方式。法院经常通过使用“势必”“应当”“足以”等词汇,以说明其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通过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如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法院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侵害名誉权需要哪些证据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侵害名誉权的,作为被侵害人需要依法准备好证人证言、物证、电子证据等,证据越充分维权会越有效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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