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果随便发明星的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2021-12-11 12: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科技的发展,我们很可能偶遇影视明星并拍照留念,或者单纯因为喜爱从网上下载其照片,并将其分享给好友,这在我们生活中十分常见,但是,如果随便发明星的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如果随便发明星的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一、如果随便发明星的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公民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未经本人同意,擅用他人肖像创制表情包构成侵权。

(一)可能侵犯肖像权。肖像权属于民事权益的一种,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只要是与特定人物形象形成对应关系的图片、剧照、漫画、卡通形象等,都涉及肖像权。

(二)可能侵犯名誉权。当下流行的真人表情包,往往配以粗鄙的文字或丑化他人人格、诋毁他人形象以博取大众眼球,增强娱乐性,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侵犯他人名誉权。

(三)可能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除了法定的12种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之外,使用影视作品的剧照加工成真人表情包,应当获得肖像权人和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双重许可

二、表情包会侵犯肖像权吗

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并用于营利,则会侵犯肖像权人的肖像权。

在使用过程中,表情包一般是用于朋友之间聊天,并没有营利目的,因此很难说侵犯肖像权。但是以营利为目的,不仅仅指将表情包出售换取报酬,将表情包用于商业性宣传,同样会被认定为具有营利的目的,进而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通常情况下,制作或者使用表情包都并未取得授权,那么认定是否侵权也就简化为认定“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一)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不需要取得商业收益的结果,即只要其使用的目的是营利,无需确定是否取得商业收益,即可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

(二)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不需要直接通过该表情包自身去营利。

很多商家试图借助社会名人效应推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但在没有取得知名人士授权认可的情况下,利用与其有关的信息资料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是侵犯肖像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商家在利用名人的相关产品时要注意有没有侵犯名人的相关权利,无论是名人的经济利益还是人格权利。

综上所述,随便发明星的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法律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照片用于商业用途,借助明星效应推广自己的商品时才算侵犯肖像权;使用他人照片丑化他人人格,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时候也算侵犯肖像权。所以,明星的照片也要慎重使用。

三、什么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它包括如下几层含义:

(一)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是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动而产生,法人作为组织体并没有精神活动,故无隐私可言。法人对其经营活动的信息享有的权利可依商业秘密不受侵犯而得到保护。

(二)隐私的内容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生活信息。只要未经公开,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披露的信息都构成 隐私的内容,自然人就此享有隐私权。因此,隐私在外延上涵盖了阴私,后者仅指与男女两性关系有关的生活秘密。

(三)侵害隐私权的方式通常包括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探听自然人的私生活秘密,或在知悉他人隐私后,向他人披露、公开,或者未经许可进行使用。我国现行有关立法对隐私权的独立地位未予确认,实践中通常将侵害隐私的行为作为侵害名誉权处理,实为权宜之计,但不能因此否定隐私权独立于 名誉权等其他具体人格权的地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果随便发明星的照片算侵犯肖像权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肖像权属于民事权益的一种,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只要是与特定人物形象形成对应关系的图片、剧照、漫画、卡通形象等,都涉及肖像权。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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