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身体权的保护范围

2021-03-10 15: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部分人都知道,我们的身体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他人不可以随意侵犯。例如他人不可以殴打我们、不可以非法搜查我们身体、不可以非法对我们进行拘禁等,这都是法律对自然人的身体权的保护。那么,身体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身体权的保护范围

一、身体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是生命的物质载体,是生命得以产生和延续的最基本条件,由此决定了身体权对自然人至关重要.身体权与生命权,健康权密切相关,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往往导致对自然人健康的损害.但是生命权以保护自然人生命的延续为内容,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身体组织的完整及对身体组织的支配。

二、身体权有什么特征

(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

(2)身体权体现为身体权人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自然人可以将自己身体某些组成部分,如皮肤、肾脏等,转让给他人。如果其他人违反公民的意愿,使用公民身体的某些组成部分,就侵犯了公民的身体权。

(3)身体权为公民的基本人格权之一,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身体所具有的完全性的支配权。身体权和所有权都属于支配权,但它们支配的客体不同,所有权支配的是物,身体权支配的是公民的人格。

三、身体权与其他人格权的区别

身体权它是以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在内容上表现为:

第一,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禁止他人的不法侵害。

第二,支配其身体组织,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传统的伦理观念认为,身体组织的构成部分不得转让,致使传统的民法理论认为身体权并不包括对身体组织的支配权。但是,医学的发展推动了伦理观念的变化,也为身体权注入了新的内容。身体器官的移植、血液的有偿或者无偿奉献,都是自然人行使身体权的方式。

第三,损害赔偿请求权。任何权利在受到损害时都能依法寻求赔偿,身体权也不例外。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身体权的保护范围的法律知识。身体权与生命权、健康权有一定区别,但又密切相关,法律上对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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