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未满16岁可以决定是否捐献人体吗

2021-03-1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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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新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平凡而伟大的人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他人,使他人重获生命。有的是在死后捐献器官,有的是捐献活着的时候捐献肾脏、脊髓等。那么,法律上对捐献人体有什么规定呢?如果是未满16岁可以决定是否捐献人体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未满16岁可以决定是否捐献人体吗

  一、未满16岁可以决定是否捐献人体吗

  为了保障捐献个体器官的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捐献器官规定设有几方面的限制:

  (一)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二)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四)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

  (五)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的人体器官的意愿。(注意:公民死亡的,应由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都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

  二、器官的捐赠要符合哪些要件

  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关于法律行为,不管法学家如何定义,都是把意思表示作为核心的要件,器官捐赠同样符合其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

  1、标的需确定可能

  前面一部分我们已经分析了遗体和遗体器官的有限客观性,因此,这一点是无容置疑的。

  2、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即不存在诸如错误、通谋虚伪、受欺诈、受胁迫等问题.即:捐赠者自己愿意,不受其他的外在因素的影响。否则,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器官移植就是违反道德的,这样的行为无异于对他人的遗体的伤残与侮辱。

  3、意思表示预设了行为能力适格以及标的之合法性。

  (1)行为人须具备行为能力,才能实施意思表示

  首先,要求主体已年满十八周岁,是成年人。其次,精神正常,具备行为能力的要件。

  (2)标的之合法性问题

  依民法“法无限制者皆为自由”的原则。器官作为一种有限的客体物,作为限制流通的特定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规定的条件下,对于捐赠这种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应当是鼓励的。

  (3)标的妥当

  器官作为限制流通物。对它的处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基本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对器官处分不同于对物权法上的其它物的处分,是有限制的。

  三、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未满16岁可以决定是否捐献人体吗的法律知识。未满16岁的自然是限制行为能力能力人,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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