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以对男性性骚扰吗

2021-03-11 08: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公交、地铁等人多拥挤的地方,我们常有听说发生“咸猪手”事件,这种行为已经可以认定为性骚扰,是性骚扰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性骚扰基本都是对女性实施的,那么,如果对男性实施相关行为,法律上怎么界定呢?可以对男性性骚扰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可以对男性性骚扰吗

一、可以对男性性骚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据此规定,性骚扰是的对象并不是只针对女性的,对男性实施性骚扰的,也违法此条法律规定。

二、如何认定性骚扰罪呢

1、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但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由于条件有限,拥挤、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取严格的认定标准。

2、行为方式的认定

从广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骚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侵害更为合适,所以《刑法》对它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性骚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

性骚扰可分为三种情况:

(1)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2)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

(3)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第一、二类情形可以总称为工作场所性骚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在我国,女性对男性施以性骚扰的情形,虽然未曾见过明文记载,但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使我们未来对性骚扰的法律规制涵盖面尽可能宽广一些,以免遗漏。

5、对性骚扰后果的要求,不应过于严格

弱化构成要件的要求,以扩大性骚扰概念的涵盖范围,以有利于救济受害人,是性骚扰概念外延演化的基本趋势。无论性骚扰行为是否给受害人造成有形的利益损失,只要依一般正常人的客观标准,该行为可能使受害人遭受心理或生理上的伤害,即符合性骚扰行为所要求的后果要件。

三、性骚扰有什么表现形式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为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可以对男性性骚扰吗的法律知识。阅读以上内容可知,对男性也可能构成性骚扰,性骚扰的方式有多种,对他人实施性骚扰行为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时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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