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小区业主委员是否享有名誉权

2022-01-26 14: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名誉权是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但是,现实生活中会发生并非自然人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名誉受侵害的现象,针对这个问题,今天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小区业主委员是否享有名誉权,希望对大家在面对类似问题时有所帮助。
小区业主委员是否享有名誉权

  一、小区业主委员是否享有名誉权

  业主委员会有名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被侵权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侵害。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侵害。

  二、侵犯名誉权到哪里起诉

  如果当事人认为对方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当事人可以去到对方所在的法院起诉。对于这种人身权利侵犯的案件最好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代理。当然当事人自己也可以写一个起诉状递交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核后,符合立案标准就会立案审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完成审理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按法定程序申请延长。

  三、侵犯名誉权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采取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手段终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业主委员会有名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被侵权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小区业主委员是否享有名誉权的相关法律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谘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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