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名称权和姓名权的区别

2021-03-15 10: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名,人有了姓名才能更好的区别与识别,除了自然人以外,公司、企业也有自己的名称,也可以用来识别与区别,其他企业不能冒用其名称进行民事活动。那么,名称权和姓名权的区别是什么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名称权和姓名权的区别

一、名称权和姓名权的区别

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

姓名权的享有主体是自然人,名称权的享有主体是依据民法典规定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合伙人。

2、内涵不同。

姓名中含字、号、曾用名、笔名等;名称中则没有什么其他内含,只是有时名称表现为商号或标记。

3、限制不同。

姓名的获取通常是婴儿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取得,基本没有什么限制;名称是社会团体获得法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名称的获取必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四是权能不同。姓名权的权能有决定权、变更权和使用权;名称权除了决定权、变更、使用权外,还有名称转让权。我国《民法典》第九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4、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有三: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5、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

6、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

7、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

二、什么是名称权

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名称也称为字号,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作为民事主体特定化的标志,须向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经核定批准后方可使用。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对已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法律严禁以冒用、玷污等手段侵犯他人名称权,对于干涉、假冒、盗用他人名称的行为,受害人有权请求消除侵害,如因此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失,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可依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名称变更手续,也可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三、名称权的法律特征

(1)从主体看,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可以享有名称权。个体工商户的字

号类似于从事个体工商业活动的公民所使用的别名或代号,而个人合伙的字号则类似于从事共同经营的两个以上的公民所共同使用的一个别名。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可以依法转让。这是它与公民姓名权的显著区别,也是人身权不可转让原则的一个例外。

(3)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取得名称权。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名称权和姓名权的区别的法律知识。阅读以上内容可知,名称权与姓名权的主体、内涵、限制等方面都不同,两者在使用上是不同的,应当分清两者的区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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