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三好学生算荣誉吗

2021-03-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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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个学生被评选为三号学生时,大家都会认为这个学生在学校的综合表现是比较优异的,因为三号学生是有名额限制的,学校会根据德体美劳等方面队学生进行综合评选。那么,三好学生算荣誉吗?三好学生获得者是否有相应的荣誉权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三好学生算荣誉吗

  一、三好学生算荣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三好学生是中国的学校给予被评选出来的优秀学生的一种荣誉称号,三好是指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三好学生”的评选自1954年开始,以固定的评选比例、基本相同的衡量标准,在中国的所有大、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三好”成为学生追求的目标和荣誉,也成为“好孩子、好学生”的同义词。2012年3月,针对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发起的停止评选“三好学生”的提案,教育部发言人表示教育部并未对“三好学生”评选作出统一规定,不会干预学校做出决定。

  二、荣誉权的特征

  1、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荣誉的本身是一种正式社会评价,它是荣誉权的客体。同样,荣誉所包含的利益也是荣誉权的客体。

  2、荣誉权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荣誉既得权表现为荣誉权人对其已经取得的荣誉及其利益的独占权,其他任何人都对这一权利客体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定义务。荣誉期待权,即荣誉获得权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而组织没有授予其荣誉,就可以向组织主张应获得的荣誉的权利。荣誉获得权指向的对象也是荣誉,因此不影响荣誉权客体的一致性。

  三、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第一,性质不同。名誉权为人格权,荣誉权的性质归属有不同见解,一般认为,荣誉权具有双重属性,即具有身份权与人格权两重属性。

  第二,主体不同。任何公民、组织都有名誉权,但不是所有公民、组织都有荣誉权。

  第三,取得不同。名誉权为生而享有,荣誉权来源则是基于一定事实受到表彰奖励后取得。

  第四,消灭不同。名誉权因公民死亡、组织主体资格消灭而消灭。荣誉权则可能因荣誉被依法剥夺而丧失。

  第五,客体不同。名誉权客体为名誉利益,而荣誉权则为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三好学生算荣誉吗的法律知识。三好学生是中国的学校给予被评选出来的优秀学生的一种荣誉称号,需要具备一定的品德等条件才能被评选出来,是当事人的一项荣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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