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害个人隐私的证据有哪些

2022-01-19 16: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个人隐私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重要的东西。我们的基本信息、通讯等都是我们的隐私。若是隐私被非法侵犯,会造成个人生活曝光在公众之下。这是法律不允许的。那么侵害个人隐私的证据有哪些?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侵害个人隐私的证据有哪些

  一、侵害个人隐私的证据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证据判断

  中国的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审查证据要审查证据的“三性”,即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证据是否确实,一方面要进行个别审查,即从证据的本身进行审查,如证人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结论所根据的资料是否可靠等;另一方面要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分析它们彼此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个别审查和综合审查,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常是同时进行的。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遵循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证据充分确实,即不仅每个证据是确实的,而且在数量上要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而能排除任何其他的可能性。在侦查、审理中,如果最后仍收集不到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就应以无罪论处。

  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各种证据,必须综合案件的全部材料加以分析、判断,辨别它的真伪,审查确定它的证明效力。《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确定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还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三、侵犯个人隐私

  (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七)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八)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这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侵害个人隐私的证据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个人隐私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若是侵犯个人隐私,公民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在此之前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进行诉讼。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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