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被偷拍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吗

2021-03-16 16: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国人们在网络聊天是特别喜欢使用表情包的,但是需要注意使用他人肖像做表情的行为,这样可能会构成侵权。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被偷拍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被偷拍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吗

  一、被偷拍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吗

  被偷拍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1)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2)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3)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4)犯罪嫌疑人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5)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用于盈利。

  三、肖像权的特点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辨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被偷拍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被偷拍制作表情包构成侵权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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