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格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2022-03-0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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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那么人格权纠纷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格权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人格权纠纷什么意思

  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等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

  一般人格权纠纷就是指因侵害他人的一般人格权,使他人的人格利益受损而引起的纠纷。

  一般人格权的主要特征是:

  (一)主体的普遍性。

  一般人格权体现了个人的本质属性和文明社会对个人作为人的承认,每一个公民都应平等地享有此种权利和利益,这种权利不因个人的身份、政治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并与个人的属性终生相随,是个人的基本权利。

  (二)客体的高度概括性。

  一般人格利益概括了所有具体人格权的客体、任何一种具体的人格权的客体都可以概括到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但又超出了具体人格仅的客体。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许多新的法律关系不断涌现,将一般人格权客体界定为抽象的人格利益,有利于克服法律本身的滞后性,使法律能适应时代的变化。

  (三)权利内容的广泛性。

  一般人格权的范围广泛,在内容上不能列举穷尽,它既是具体人格权的集合,而且为补充和完善具体人格权立法的不足提供了依据。

  二、人格权受到侵害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人格权受到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

  (一)侵犯公民人格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和第一千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在侵害他人人格权构成侮辱罪,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在侵害他人人格权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人格权纠纷案件包括哪些

  自然人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侵权案件。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侵权案件。

  (一)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二)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三)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

  (四)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

  (五)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六)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格权纠纷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你已经对人格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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