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健康权有什么特征

2021-04-0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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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在现实社会中可以享有很多权利,比如肖像权、姓名权、身份权、著作权等等,但最基本的还是生命健康权,如果这项权利被侵害了,其他权利也就无从说起了。那么在民法典的规定中,健康权有什么特征?什么是生命健康权?民法典生命权健康权属于人格权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吧。
健康权有什么特征

一、健康权有什么特征

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健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有两层含义:

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

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二、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权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行使其他民事权利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利益。因此,保全生命不受非法侵害是公民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权,它包括身体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公民在生命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的机能,否则就无法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要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严重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并附带民事赔偿;对于轻微的伤害行为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伤害行为,一般都要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两类:生命权、健康权

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具有最高价值,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对于受害人而言均无价值。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

三、民法典生命权健康权属于人格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属于人格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的关于健康权有什么特征的相关法律知识条文内容。保持自身健康以及健康利益维护权是健康权的两大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寻求法律援助,可以来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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