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内容和格式

2022-04-27 17: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名誉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不允许被侵犯的,那么当遇到名誉权被侵犯时,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内容和格式是什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内容和格式

  一、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内容和格式

  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的内容有: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事由等。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二、名誉权在什么法院有管辖权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在实践当中,侵权行为实施地一般指报刊的印发地和传阅地,侵权行为结果地包括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

  三、名誉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公民名誉权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 败坏他人名誉。

  (二)法人名誉权

  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内容和格式的法律知识。 综上,答辩状的内容多,如果自己不会写可以请律师代为书写,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