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是什么?

2022-05-1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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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民法中我们一般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很大的,那么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内容的不同,人格权单指他人侵害了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荣誉权等等,是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主张的侵权之债;身份权则指他人侵犯了民事主体的亲权、配偶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中的人身权,身为民事主体可以主张的侵权之债。

  (二)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先于身份权,它作为一种自权利,行使时无需他人协助、无需协商,故也不允许他人以任何身份、任何理由干涉,是身为人类生存的最基本的权利,是身为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法律的保护,而身份权则只能是人格权的派生权利,它注重的是自然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法律的保护,而在法律保护之前,需要自然人努力获取与他人的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时,诉讼时效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伤害起一年,而其它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

  二、人格权具有什么特征

  与各种具体人格权相比,一般人格权具有如下特征:

  (一)概括性。一般人格权在构成上表现出集合性,是各种具体人格权的抽象与总括,反映具体人格权的本质特征与共同目的。

  (二)普遍性。一般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利益的一般抽象,不会因为权利主体或权利构成的不同而出现差别。自然人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个体因素的差异如何,社会组织不论其组织形式、财产多寡、规模大小有何不同,均普遍享有一般人格权。

  (三)专属性。一般人格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只能由权利人自己行使,不可转让或抛弃。

  (四)法定性。一般人格权虽然具有概括性与普遍性,但其主体范围、存在形式等仍要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前提。

  三、身份权和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二)身份权包括荣誉权、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它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即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并不得转让,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身份权具有权利、义务集合性(尤其是亲权等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身份权和人格权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主要包括内容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和诉讼时效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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