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

2022-05-13 1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身体权的侵害主要有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行为、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行为、不损坏身体生理机能的不当外科手术等几种种类。如果有人侵犯我们的身体权的,就是侵权,侵权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

  一、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

  侵害身体权的种类:

  (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

  (二)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行为;

  (三)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行为;

  (四)不损坏身体生理机能的不当外科手术。

  二、身体权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有什么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侵害身体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身体权侵权责任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于侵害身体权行为的归责。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一)侵害身体权的违法行为。

  构成侵害身体权的行为,须违反法律。

  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保护公民身体权的立法,即具有行为违法性的要件。

  行为的方式,主要以作为的方式构成,不作为也可以构成。

  (二)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

  确认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最重要的是必须与侵害健康权的损害事实区分开。其标准在于,侵害身体权的损害事实,必须是身体构成的完整性、完全性受到损害,而对于身体机能运作的正常性及其整体功能的完善性没有明显的影响。

  (三)侵害身体权的因果关系。

  侵害身体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适用侵权责任构成中因果关系要件的一般原理,并无特殊要求。

  在一般情况下,在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因果关系明显、直观,容易判断。在有些情况下,因果关系需要认真判断、证明,如不作为行为与身体权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情况比较复杂,确认因果关系,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

  (四)侵害身体权的主观过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的相关知识,根据上述文章的详细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啊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