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2-05-12 13: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等法条中,相关司法解释也会对名誉权侵权认定等法律问题做出规定。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侵权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侵害名誉权以侮辱、诽谤为主要方式,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捏造、歪曲事实影响他人名誉的,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影响他人名誉的,使用侮辱性言辞影响他人名誉的,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是侵犯名誉权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三、侵犯名誉权能报警吗

  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一)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二)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

  (三)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四)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 报复证人的;

  (五)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行为人有偷窥、偷 拍、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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